为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创新成果专利申请保护,近日,岑巩县制定出台《岑巩县专利申请补助办法》(岑府办发〔2013〕92号),对在本县境内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人进行补助。
该《办法》规定:凡在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和当年度授权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发明专利,其专利权人均可申请补助,其中,国内发明专利的补助金额为1000∕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补助金额为500元∕件;向港澳台地区申请的发明专利补助金额为2000元∕件;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补助金额为3000元∕件。专利补助金额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底由县科技局对专利权人申请专利补助的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报县财政核拨。
《岑巩县专利申请补助办法》的出台,必将对提高该县科技进步贡献率,推进小康社会进程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