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为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加快专利成果转化进程,推动瓮安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率先奔小康。结合县实际,出台了《关于鼓励专利申请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该《试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为激发全民参与发明创造活动,对专利权人(机构或个人)的地址在瓮安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奖励1000元、外观设计每项奖励400元。该《试行办法》还重视激发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对于年代理专利申请受理量超过50件且发明专利达5%以上的代理机构给予2万元及以上的奖励。
瓮安县这一举措为2014年科技进步综合水平指数达到28.5%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