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铜仁市知识产权局在石阡县科技局会议室对武汉市芳笛环保股份公司分别起诉石阡县供排水公司、沿河县环保局专利侵权案进行了公开口头审理,两起案件审理时长达6小时。
合议组成员及书记员由铜仁市知识产权局4名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在庭审过程中,经陈述、出示证据质证、相互辩论、合议组合议等环节后,由于当事人双方就专利侵权事实还存在分歧,合议组合议决定,给予双方当事人10天期限补充新的陈述理由,再做审理。
本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于今年5月15日由省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移交至铜仁市知识产权局,铜仁市知识产权局于5月19日进行了依法立案,分别通过寄交和面交的方式向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于6月24日-26日组织案件承办人员前往两起案件的被请求地进行了现场勘验。7月21日,铜仁市知识产权局又分别向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双方送达了口头审查相关文书。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调处是知识产权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该次口审的顺利进行,对铜仁市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专利侵权案件的办案能力的提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铜仁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接下来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中有效运用专利规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