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科技局(贵阳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下发了《贵阳市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贵阳市新设立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只要符合条件,便可给予10万元资助。
据了解,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还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便可向贵阳市科技局(贵阳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即:一是在贵阳市境内注册一年以内(含)、从事以专利代理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有固定经营场所,有5名以上从业人员,其中3人以上(含)具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三是服务企业15家以上,代理中国专利申请100件以上(发明专利50件以上);四是代理的专利申请地址及统计关系在贵阳市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