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铜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在全市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开展了调研和征求意见,印发了《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以绿色发展为统领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铜党发[2017]2号),对“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有力促进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支撑作用。
《实施意见》明确了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目标、部署了“科技+”工作机制、强调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将创新与经济社会生态多领域发展深度融合。特别在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应用、绿色发展、精准扶贫、大健康医药等领域,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和保护等,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保障力度、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等,为全市“一区五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科技激励机制。制定出台《铜仁市技术交易资金补助办法》,对我市获贵州省科技创新券支持的企业按照实际兑现金额的50%予以补助。制定出台《铜仁市承接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研经费补助办法》,对承接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并在我市转化成功的企业,其单项成果转化年新增产值2亿元以上或年新增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科研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科研补助。同时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新列入培养对象的贵州省 “百”、“千”层次创新型人才等都给予了相应的补助。
《实施意见》就每一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督查室负责监督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宏伟蓝图的目标任务刻在心上、责任落实扛在肩上、创新成效显于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