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国科技人才活动日到来之际,罗甸县政府出台《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在该县境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有常住户口的个人申请专利进行资助。
办法规定,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
办法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授权的发明专利在三年内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对达到“年带动就业50人以上、年缴纳财政税收200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进行重点资助奖励,最高可重点资助奖励10万元。
该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明,依法取得专利权,提高该县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加速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该县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助推该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