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26号)、《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市科通〔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西秀区实际,西秀区科技局、西秀区财政局于近日共同制定出台了《西秀区区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出台加大了简政放权和激励力度,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办法》旨在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落实,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办法》坚持“放管服”结合,通过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聚焦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关心的突出问题,遵循“四个坚持”的原则,着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二是坚持遵循规律。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三是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同时强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坚持政策落实落地。细化实化政策规定,加强政策落实督查,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增强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