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我省针对购买科技保险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出台了关于《贵州省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科技保险补助资金化解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风险。
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为科技保险补助资金夯实基础
开展科技保险政府补助工作将有效分散、化解我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风险,帮助企业实现稳健经营。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田维明介绍,为确保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的来源和长效实施,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将科技保险补助资金列入科技资源平台建设计划,纳入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管理。
“先投保,后补助”
凸显科技保险特色
“科技保险补助是在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的不断探索创新的补助方式,补助范围明确了科技保险,其他保险不在补助的范围。”田维明说:“采取‘先投保、后补助’的方式可以充分发挥各种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是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的一种尝试。”
随着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不断加深和拓宽,科技保险的职责越发凸显,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先投保,后补助”对因各类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等,通过运用保险分散风险,护航投保企业运营安全,同时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也为科技型企业增加一条安全防线。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
对申请补助单位进行评审
“贵州科技保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执行标准是以分类定率和总额控制来确定。”田维明介绍,参加保险的科技企业补贴额度按实际投保比例划分,保费在1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70%补贴,保费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30%-5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
针对申请科技保险补助资金应具备的条件,田维明说:“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补助单位提交的申请要进行形式审查,确保初审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审查核实后,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办公会决议、网上公示、签署合同等环节后,最后一步将会进行补助资金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