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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种业改变“论文导向” 成果转化收入50%以上奖励科研人员

   2014-10-0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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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贵州省改变以往论文导向机制,鼓励种业科技资源、科研人才向企业流动,并创

    为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贵州省改变以往“论文导向”机制,鼓励种业科技资源、科研人才向企业流动,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奖励“重心”倾向科研人员。

    记者从贵州省政府了解到,按照贵州近日出台的相关规定,今后将支持省、市(州)农业科研院校从事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等作物及用材树种、油料树种育种的科技人员,利用己有的育种资源,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合作研究成果可以事先约定归企业所有,也可以共有;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种业科研技术人员予以激励。

    同时,改变过去“论文导向”机制,把商业化育种成果及推广面积作为科研人员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到种业企业从事育种研发工作,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公益性科研院校的编制、身份和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重新安排工作。

    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贵州规定,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也可以上市公开交易。

    为推动科技资源有序流动,贵州还将加快建立种业成果交易平台和托管中心。单位种业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归单位所有,应将种业成果转化所得收入的50%以上奖励给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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