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获悉,该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等7部门印发实施《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作了规范。旨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避免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办法》规定,重大经济活动是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影响重大、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产(包括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数额较大且涉及知识产权的经济活动。
《办法》对评议的申请条件、评议程序、评议内容、评议结论的运用和违反《办法》规定导致重大经济活动重大损失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办法》规定,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制度,组织开展本地区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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