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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权 资助1万元

   2015-03-23 人民网--贵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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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日,贵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对资助标准、资助对象、资助力度等方面做了调整修改。

    新《办法》取消了提前资助,实行对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资助的政策,资助标准从2600元提高至5000元;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非职务发明不再给予资助;对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权的给予1万元资助。

    新《办法》加大了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在一个国家申请最多可获得4万元资助;对企业专利维持、专利维权和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等设立专项资助。

    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强调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是在贵州省注册或登记了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由于一件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要以第一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为准。

    新《办法》还对专项资助有明确要求。如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0至49件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50至99件的,一次性资助8万元;100件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5万元。同一专利权人累计获得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此外,新《办法》更加重视监督管理。除了对申请资助的单位以及办理专利申请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管以外,还增加了对受委托的单位进行监管,要求其不能和资助申请人徇私舞弊,否则停止办理,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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