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春凌)4月30日下午,贵州国塑科技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肖志坚从省科技厅厅长陈坚手上接过总额为5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这也是我省科技创新券申领的最高额度。当天,我省首批发放的科技创新券近300万元,24家单位因此受益,今年我省预计发放科技创新券4000万元,400余家单位受益。
2014年12月30日,贵州省科技厅颁布了《贵州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3月正式接受申请,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科技资金支持模式的重要创新。
科技创新券发放的重点是缺乏科技创新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凡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均可申领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向企业发放,专用于企业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其它企业等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技术成果的一种权益凭证,是一项普惠式的后补助政策。创新券由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签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合同的企业申领,合同履行完毕后,企业向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支付科技创新券,由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持科技创新券到贵州省科技厅兑现。
科技创新券是一种全新的资助模式,可以实现由企业自主选择科技成果、科研方向、合作对象,同时通过创新券的使用,使科技经费流向为企业和市场服务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凸显由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导向。同时,使用创新券的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不能低于创新券资金,由此放大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之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科技创新券主要根据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情况酌情发放,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创新券最高额度为50万元,自发放之日起2年内使用;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创新券最高额度为20万元,自发放之日起1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