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7日,《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贵州省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规定,民营企业建设科研机构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方案》由省科技厅与省工商联商定出台,旨在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落实好省政府提出的到2017年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并力争达到60%的目标任务,确保到2017年打造形成民营科技企业成长型梯队。
《方案》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研机构,对新认定建立在民营企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建立在民营企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至200万元补助;对民营企业引进到我省建立的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专项经费补助。
《方案》还支持民营企业建立众创空间,并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民营企业被认定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科技型种子企业、科技型小巨人成长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最高可获财政补助500万元;民营企业从专利申报到专利购买,最高可获财政补助200万元;民营企业从产学研合作到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从企业融资到创新服务要素的保障建设,最高可获500万元资金补助和相应政策支持。
(本报记者 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