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贵州为营造创新驱动良好生态环境,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引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充分享受改革创新红利,推出又一重要政策举措。
6月9日,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八条措施》,支持贵州科学院、贵州省农科院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两院”科研人员面向园区、产业和企业需求,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入股、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科研人员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
八条措施的核心内容为:鼓励“两院”及其所属科研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建立股份制成果转化平台(企业);鼓励“两院”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实体(企业);支持“两院”自主处置科技成果,可自主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转移转化,不再报科技、财政部门审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不上缴财政,由院、所自主分配;“两院”科技人员在本单位创新和转化成果所得收益,可按高于60%的比例由其团队自主分配。对于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折算比例可达50%—70%;支持“两院”兼任所、室负责人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参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支持“两院”及其所属科研机构先行推进“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完善现代院所管理体系;要求对国有资产和纵横向科研经费实施严格管理,严禁私分挪用和浪费科研经费,有关部门要强化对“两院”科技进步指标的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估。
八条措施的出台表明:贵州科技体制改革正迈上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建立健全科技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健全市场主导、开放带动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可负责、可问责的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转接机制的新征程。
据介绍,八条措施的施行,将有助于破解高新技术如何支持贵州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难题;有助于盘活贵州科技存量,让“两院”科技人才、成果、技术在贵州特色优势产业方面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形成有规模、特色和亮点的产业;有助于推动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技术服务过程中如何与企业、与经济深度融合,通过政策保障形成具有内生活力的市场化利益机制。
实际上,为切实推进科研体制改革与创新、转化,贵州省科技厅于2014年率先在公益类科研院所服务科技园区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展开试点,通过在贵州科学院与贵州省农科院等试点的先行先试,摸索推动科研机构与市场结合、与企业合作的新途径,寻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新突破。
为支撑和引领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发展,省农科院所属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果树科学研究所以科技成果、技术服务等作价入股,或资产、现金入股,科技人员以自然人身份现金入股等方式,分别与企业合作注册成立了贵州华腾、黔西南利康农、贵州贵豪三家新型农业科技企业。真正形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科研人员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贵州科学院所属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下属的贵州省食品安全检测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牵头,引入贵州技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科力技术开发公司,吸引测试院部分科技人员参与,构建起优势互补、面向产业发展的研发、推广于一体的经济实体。
“两院”的试点探索,初步实现了整合现有人才团队、科研平台资源,以技术作价入股和科技人员现金参股形式创办新型科技企业,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有效延伸产业链,促产业发展、企业兴旺、农民致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