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朗玛公司与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签订《贵州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合同书》,正式成为贵州首批创新型领军企业。
2013年5月以来,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孵化造就一批引导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的要求,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孵化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重大创新项目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省科技厅在征求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7家企业成为贵州省首批创新型领军企业。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的意见,贵州省首批确定的8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将由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对企业连续三年的利润、税收、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产出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对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预期收益目标进行研究,完善创新型领军企业评选工作指标体系。省科技厅等单位还将集成资金、人才等资源,共同扶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强成果转化产业化,助推企业成为国内甚至国际的行业领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