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3月23日消息(记者孟海)“新修订的《办法》在政策上没有太多的变化,但在认定方面有了权限的下放。原来企业只能到省里进行鉴定,现在在市州就可以鉴定,企业人员不用来回奔走。”记者日前从贵州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暨培训会上了解到,今后,贵州省内企业提交科技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的项目中,单个项目全部研发金额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可以在所在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为了更好地规范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升级转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经信委对《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2016年,新修订的《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执行。
会上,技术专家讲解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及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的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税务部门则重点介绍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及优惠备案、申报表填写方法等。
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的技术鉴定工作由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实施。企业提交科技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的项目中,有单个项目研发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的,企业当年申请鉴定项目均须提交省科技厅进行技术鉴定;企业提交科技管理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的项目中,单个项目研发金额全部在50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属地原则提交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市(自治州、贵安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这样也是为了给企业带来更加便捷的服务。”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2016年,贵州省新申报(含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52家,省认定机构推荐认定企业173家,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批复173家,全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478家,较上年度增长25.1%。同时,近三年来,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保持着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14年较上年增长20.5%,2015年较上年增长25.65%,与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增长基本保持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