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州新闻12月14日电(冷桂玉)为做好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近日,贵州对现行的《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增设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
记者13日从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召开的2018年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会议上获悉以上消息。
新修订的《办法》调整了贵州省科学技术奖的构成,调整为包括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共5大类。
自然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近年来,随着贵州省科技投入的不断加大,优秀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每年申报奖励数量保持增长势头。《办法》规定,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120项。
根据《办法》,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对《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修改,原《细则》对于推荐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要求必须实施应用三年以上。在实践中,科研人员普遍反映项目报奖周期过长,本次修改将报奖时间修改为应用实施二年以上。
原《细则》对于对于论文的要求为:“论文必须在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会上或国内(国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三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并出具有关证明。”在本次修订中,该条款放入省自然科学奖相关条款中,并将论文发表时间调整为二年以上。其他奖项对论文年限不再做限定。
随着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贵州省的基础研究、技术发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比如,在地质矿产、医疗卫生、农业、生态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在化工、新材料、民族医药等领域的技术发明,都已涌现出了一批高水平成果。
结合贵州省实际,并参考湖南、四川、云南等省(市、区)科学技术奖的奖金额度,修改《办法》将设立或修改后的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额度由现行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转化奖)一等奖8万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分别提高到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