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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经营图书类商户须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012-06-08 环球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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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天上午,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和北京十五家图书出版社(以下简称京版十五社)在杭州共同签订反盗版

  今天上午,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和北京十五家图书出版社(以下简称“京版十五社”)在杭州共同签订反盗版联盟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同时,淘宝网正式对外宣布,为打击盗版图书,按照法律规定,今后,在淘宝网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王志成在会上表示,深入打击盗版出版物,积极维护版权,是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次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和淘宝网签约深入合作,将积极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动开展。

  在2010年,淘宝网、京版“十五社”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签署了《版权保护合作意向书》。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领导带队,联盟成员单位代表联合浙江省、杭州市两级版权管理部门与淘宝网就“淘规则”的修改、举证、通知删除周期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两年来,通过十余次的会面、座谈、研讨,双方已经达成了充分理解、信任的关系,逐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淘宝网—出版社版权保护合作治理机制”。双方联合实施的网上巡查,侵权商品处理等管控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数据显示,从2009年10月,淘宝网和“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初次合作至今,在淘宝网知识产权部门的配合下,共查处销售高教社盗版图书网店6126家,关闭店铺482家,总计删除盗版高教社商品87759件263277册。

  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信息6320万条,其中接受投诉受理的商品信息处理量为870万余条,淘宝网主动通过专项打击、神秘购买鉴定等方式处理量超过5400万条,处罚会员70万余人次。其中在一季度淘宝网开展的“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行动中,就处理相关信息约2500万条。

  在会上,王志成副司长代表国家版权局祝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与淘宝网联合维护版权取得更大成效,同时也提三点希望。

  一是完善合作机制。二是扩大合作领域。随着互联网与百姓生活的不断融入,各大出版社都已从传统的图书、报纸、期刊出版转向包括音像电子出版物、网络资源在内的多媒体兼营发展,多媒体盗版行为逐步成为维护版权重要打击内容。三是共同加强与执法部门合作:希望双方在深入合作的同时,继续密切与新闻出版、版权、公安、“扫黄打非”等执法部门(机构)保持联系,积极查处非法网店,删除侵权链接,促进查禁工作开展。

  淘宝网副总裁俞思瑛介绍,淘宝已经建立起从侵权商品信息的发现、取证、确认、删除、处罚的一整套维权体系,并以规则的形式对平台商家的相关侵权行为的认定方法和处罚尺度予以明确。2011年,淘宝网就正式建立了商品抽检制度、上线了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并根据维权经验和市场动向对《淘宝规则》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维权制度体系的升级完善,将为平台维权工作提供持续动力,促进以淘宝为代表的网购行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环境的改善。”

  “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秘书长吴勤表示,此次出版社和淘宝网签约合作,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图书出版行业版权保护合作的开创之举,为保护知识产权、繁荣健康文化市场创造了有益实践经验,也是探索出版物市场治理与发展、文化市场有序与繁荣的有益之举。

责任编辑:陶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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