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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十一五”时期中药现代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贵州省“十一五”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意见出台

   2007-05-24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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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确保“十一五”时期我省中药现代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年-2010
  为确保“十一五”时期我省中药现代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2002年-2010年》、《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发[2007]10号文印发《贵州省“十一五”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贵州省“十一五”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将中药产业培育成后续支柱产业目标,进一步完善现代化中药材生产体系、中药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现代中药制药生产体系、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保障服务体系和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依托我省中药材资源优势和民族医药特色,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贵州)基地”的载体作用,优先发展原材料基地、民族制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突出重点和特色,形成产业集群,培育优质名牌,提高中药现代化产业规模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发展目标是: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全省中药产业现代化、生产规范化、质量标准化的进程;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优势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加快产业规模化的进程;加强法律、政策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凸显“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贵州)基地”的带动作用,使我省中药产业规模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有较大幅度提高。
  1.产业规模:到2010年,全省医药产业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40-160亿元,年均递增22%左右;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力争达到30-50万亩,全省通过GAP认证的品种达到5-8个,重点培育10-15个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中草药种植基地。
  2.产业集群: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中药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培育5家以上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制药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强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将医药工业园建成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特色优势突出的现代中药产业园;促进中小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加快形成全省中药产业集群的区域构架。
  3.产业水平:龙头骨干企业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一批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平均达到其销售收入的5%以上;力争培育3-5个国内知名品牌,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品种10-15个,创建“黔药”、“苗药”品牌。
  4.创新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平台。充分发挥现有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加强完善其软硬件建设及人才团队建设。新建1-2个工程技术中心;完善现有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建设1-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扶持3-5个药物研究机构,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国家GLP、GCP管理规范认证。
  《意见》明确了推进贵州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研发平台建设。重点是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加快建设全省中药现代化的四个平台;立足贵州省人才资源,加强各类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建设。二是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发,培育优势品种。三是培育龙头和骨干企业,壮大中药产业实力。重点是整合生产能力,培育龙头和骨干特色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拓宽市场信息流通渠道。四是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重点是加强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中药农业;坚持以企业为主,建立规范化、规模化的种植基地。五是推进中药流通改革,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网络。重点是引导和促进传统中药商业模式向现代流通模式转变;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提高信息资源使用效率;完善信息网络平台,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六是建设医药工业园区,优化中药工业布局。七是开展民族药基础研究,为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为了更好地发展贵州的中药现代化产业,《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增加投入,推进中药现代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营造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提出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优惠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二是建立多渠道投入体系,进一步推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对中药现代化的资金支持,在省技术改造贴息资金中,设立中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省技术创新扶持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中药技术创新项目;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中药现代化发展。三是实施“科技兴药”战略,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四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药产业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进一步推进中药现代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发展趋势做好人才需求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六是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中药现代化产业的自主研究和开发能力。进一步加强中药产业界与中医界的联系;实施“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加强并促进中药文化交流。七是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中药企业的市场行为。
  《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坚持市场导向,突出特色优势,明确目标重点,认真做好发展的整体规划。强化对中药材种植、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严格中药材生产的规范化要求,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完善以省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为主体的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三是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加快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的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国家和省直有关政策,制定和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支持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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