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1日,省科技厅厅长应同济大学邀请,赴上海参加“同济大学学科建设与科技成果开幕暨科技合作交流会”,并与同济大学杨东援副校长签定了“同济大学-贵州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为:
1、双方分别指定相应的部门负责协调科技合作领域的有关事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会商。
2、双方同意在能源、材料、信息产业、先进制造、航空航天、现代服务、资源与环境、交通建筑与城镇化、人口健康与公共安全等领域进行重点合作。
3、同济大学积极支持贵州省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帮助贵州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优先在贵州省转化,并协助孵化相关技术。
4、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积极推动省内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加强与同济大学的对接与合作,并为双边科技合作创造和提供良好条件及配套服务。
5、双方共同组织项目,以项目为载体,推进合作创新,并共同努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双方提出的科技合作项目,由合作单位另行签署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合作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6、围绕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双方共同构建科技信息交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合作平台。
省科技厅与同济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充分体现了将“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的指导思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理念,借助外力落实好我省中长期科技规划发展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将是科技厅不遗余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