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电视台特邀我省法律界和科技界专家做客演播室,就最近颁布的《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解读。
《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11月25日由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等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为此,贵州电视台积极与省科技厅协作,利用电视传媒优势,特请我省法律界、科技界专家,就《条例》所涉及的重要内容进行解读。在主持人和专家的访谈交流中,专家对条例的解读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能够让人们充分的认识和理解:《条例》切合我省实际,针对科技投入、体制机制、创新动力、农村科技进步和科技人才资源等五大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力求打破制约我省科技进步的突出问题,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引领、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参加电视访谈解读《条例》的专家是: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张卫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肖祖才,省科技厅副厅长陈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