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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被指通过用户邮箱牟利:垃圾邮件内外有别

   2012-06-13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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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用户邮箱竟成牟利工具 网易对待垃圾邮件内外有别  何为垃圾邮件?拥有4.8亿用户的网易邮箱给出的定义

  用户邮箱竟成牟利工具 网易对待垃圾邮件内外有别

  何为垃圾邮件?拥有4.8亿用户的网易邮箱给出的定义是“未经请求而发送的电子邮件,如商业广告或非法的电子邮件”。可是,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举着反垃圾邮件大旗的网易却有通过广告邮件盈利的嫌疑。

  一封广告邮件0.60元

  近日,网易邮箱用户白小姐频频收到一些广告邮件,和以往的垃圾邮件不同,这些广告邮件的发件人是:“网易邮件中心”。

  反对垃圾邮件的网易竟然在发送垃圾邮件?商报记者听到之后也不敢相信,可是无独有偶,记者的邮箱里面竟然也收到了一封网易发出的广告邮件。该邮件的主题是:“【网易用户专享】来唯品会吧,享超低名品折扣,拿千元约会基金!”

  商报记者看到,网易邮箱帮助中心里面有着专门针对垃圾邮件的定义和投诉方法,其声称:“公司作为中国最早的免费电子邮件供应商,保障用户的利益是我们根本的服务宗旨。在此我们也郑重声明:网易公司坚决反对利用其提供的免费电子邮件系统向任何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由于垃圾邮件的发送、传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完全由垃圾邮件的制造者承担!网易公司同时保留对垃圾邮件制造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面是旗帜鲜明地反对,一面却在发送广告邮件?

  为此,商报记者作了一番调查。

  商报记者以广告客户的名义拨通了网易上海公司广告部门的电话,一位姓赖的小姐称:“发送广告邮件是网易的EDM直邮业务,0.6元一封邮件,10万封起发。还可以根据用户的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地域、兴趣爱好等6个方面进行定向发送,若需要定向服务,每个定向加价0.2元。”

  不过,赖小姐强调,“广告邮件不能发给VIP客户,这是为了保障他们的用户体验。”

  随后,商报记者联系了网易邮箱部门公关部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也不愿对此进行回应。

  电商公司的营销新手段

  商报记者通过公开可查信息了解到,目前有不少电子商务公司选用了这一服务。

  最近,网易优惠券宣布,和来自香港知名在线健康产品网站莎莎网结成战略伙伴关系。莎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电子商贸总监刘永城表示,网易旗下邮箱是国内电商网站重要流量来源,且网易优惠券平台有海量用户源、有品牌影响力和信誉保证,希望通过与网易邮箱合作,实现共赢。

  而网易在接受相关媒体的采访时也称,“我们已与京东商城、一号店、凡客诚品等200多家电商企业达成合作,三个月内共发放约300万张优惠券,总价值超过6000万元。”“邮箱的用户群和电商用户群高度重合。”相关报道称,网易优惠券平台于2011年12月上线,用户可凭借邮箱积分换取电商企业的消费优惠券,获得邮箱增值功能,在写信、收信等基础上获得来自各种电商平台的一站式优惠,而电商企业则可以免费接入这个坐拥4.5亿庞大用户量的推广平台,获得近乎零成本的流量和用户。

  免责条款显失公平

  网易发送广告邮件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于用户的骚扰?

  商报记者注意到,最后更新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的《网易通行证服务条款》提示:网易公司保留对申请了网易邮箱的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一方面将广告邮件定义为垃圾邮件,一方面又通过投放广告邮件的形式牟利。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吴秋发律师认为网易的做法显示公平。“网易通过条款使得用户在注册过程中必须选择放弃拒绝接受垃圾邮件的权利,从法律上讲属于民事行为,是双方合意的行为。但从公平角度而言,这种垃圾邮件损害了用户,用户却无对抗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其实,网易已经定义了商业广告是垃圾邮件,且网易邮箱有反垃圾邮件的功能,确实给用户拒绝其他发送垃圾邮件的人提供了便利。而网易为自己的利益,依然发送垃圾邮件,也应面对道德的拷问。“建议网易应该赋予用户选择权,由用户选择是否同意接受垃圾邮件或商业广告邮件,这样才符合公平原则。”吴秋发律师表示。

  律师:违反商业道德

  一边反广告邮件,一边发广告邮件,网易的行为让人费解。对此,上海商报特约经济评论员、著名互联网律师刘春泉认为,这是典型的企业人格分裂。“营销部门要做生意就要进行推广,法务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所以导致自相矛盾。”

  刘春泉还指出,尽管对于隐私权法律上还没有权威的界定,但是学术上认为:“侵犯生活安宁权也是隐私权的一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网易的行为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

  刘春泉告诉记者,运营商本来负有监管的义务,却将邮箱拿出来赚钱。“这样做危害性更大。因为用户没有办法进行屏蔽。垃圾邮件有其工作原理,网易的邮箱系统不会对自己的广告邮件进行拦截,所以用户就更加被动了。”

  上海消保委志愿律师江宪对商报记者表示,“发送广告邮件违反商业道德。也许从法律上,这种行为很难判定造成的用户损害,但是垃圾邮件是对于用户的骚扰,通过这种模式牟取利润肯定是不光彩的。”

  事实上,网易的做法并不鲜见。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央视就曝光了电信运营商利用用户数据发送广告短信的行为。“可以说,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难道用户使用运营商的服务,就必须接受骚扰?”刘春泉表示不可理解,他建议运营商可以借鉴谷歌的模式,在邮箱中设置固定的广告位,并明显标注出“ad”的字样,“而不是发送垃圾邮件让人反感。”

责任编辑:陶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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