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科技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作用,省科技厅多举措推进相关工作。
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核心载体作用。通过项目引导、资金扶持等形式,积极推动省内各高新区、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各产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在省科技厅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仅贵阳国家高新区今年内就能新增建设学生创业园4000平方米,新增10家区内企业接收大学生就业实习,区内企业预计能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左右。为充分发挥省内各产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核心载体作用,省科技厅将在今后的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产业园区内企业倾斜,支持其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吸纳作用。积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中小企业项目申报中明确将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在2013年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安排上,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吸纳1—3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据统计,承担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单位今年内将吸纳957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省科技厅一方面将继续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提供岗位较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较好的企业在项目安排、资金额度上给予倾斜;另一方面将直接面向高校毕业生,支持其创业。
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资金的带动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省科技厅与团省委联合设立了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在2013年至2015年三年期间,每年共同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建立联合基金,每年资助30-40名青年科技人才在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工业设计、软件开发、动漫制作、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并将高校毕业生列入了支持对象,以创业带动就业。目前,该基金即将启动第一批资助项目。
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撬动作用。一直以来,省科技厅将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高校毕业生参与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在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项目中,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以聘请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手等形式参与到相关科研项目中来,要求科研单位主动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并明确规定其劳务性费用可以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为充分发挥科技计划项目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作用,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更多的就业见习岗位,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聘请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
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引领作用。省科技厅从2003年开始进行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到,2011年全面推开,目前全省科技特派员创业人数达4248人,其中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达483人,带动1500名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企业开展创业就业,在选拔各级首席科技特派员和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将选拔优秀应届大学生作为科技特派员助理,参与指导开展科技创业和科技服务工作;同时,同等条件下优选选派应届大学生作为科技特派员服务农村、服务企业,从而缓解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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