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促进贵州省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发展的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可一次性获得30万元补助。
“办法”规定,获得补助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须在我省注册或登记满两年以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范围涉及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类、信息服务类和综合服务四大类,且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绩的数量和质量应达到相应标准。
“办法”的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有力举措之一,将有助于在我省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辐射广的知识产权服务辅导机构,有助于加快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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