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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在贵州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检查

   2016-07-25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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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16年7月19日到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率队,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

  2016年7月19日到23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率队,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省领导张群山、周忠良、何力陪同检查或参加部分检查活动。检查组一行深入贵阳、遵义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企业开展了实地检查,听取了省政府、遵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廖飞厅长汇报了自201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实施以来,省科技厅围绕省委、省政府主基调、主战略和两大战略行动,认真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聚焦、三个率先”(聚焦同步小康、聚焦重大需求、聚焦国民经济主战场,体制改革率先推进、关键技术率先突破、“双创”平台率先建成)的目标思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市场为主导,狠抓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政策实施环境。按照省政府统筹部署,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分赴贵阳、遵义、铜仁、黔东南4个市州,向市(州)、县(市、区、特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科技企业负责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培训人数达400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释义》、《若干规定》等学习资料400余套,基层科技人员普遍反映对法律法规政策的领会更加深刻,受到极大鼓舞,创新创业热情空前高涨。
  二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针对科技项目碎片化现象,改革了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将原有的近30个省级科技计划整合为基础研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五大科技计划。面向市场,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每年50%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集中资源对专利、获奖成果和已有明确实施效果的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重点支持。
  三是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对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导向类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给予支持。通过天使资金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缓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资金来源困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和资本化,通过有偿注资,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重点实施工厂化建房项目等“5+X”重大科技产业工程。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启动修订《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列入2016年贵州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完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建立技术转移机制,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通过科技创新券、专利券等措施,加大对技术交易活动支持。加快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平台已有实名注册会员1269名(其中民营企业占比超95%),征集到科技成果15196项(含技术市场共推进技术供需双方线上线下对接20余次,成功促成民营企业达成60余项交易,成交总额超1000万元。贵州技术市场已成为西南地区最具活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按照本次执法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宣传贯彻力度,抓紧完善《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稿),出台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规定,确保文稿充分体现贵州特色。同时,加快实施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全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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