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71家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2016年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通知》(国科发高【2017】276号)、《科技部关于北京奥宇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等35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2016年度税收政策审核的通知》(国科发火【2017】308号)文件,我省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贵阳火炬软件园3家单位通过2016年国家税收政策审核。
贵州师范大学科技园(贵州师范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学科技园(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要求,享受2016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贵阳火炬软件园管理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要求,享受2016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持相应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名单信息,办理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