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29号)文件精神及省财政厅统一部署,为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厅于今年4月2日至5月20日开展了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
2017年我省共获专项资金2750万元,安排项目13项,其中: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类4项、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类8项、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类1项。按照自评工作方案,主要从资金执行、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等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以上三个方面各具体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估,我厅绩效自评整体评为“优良”等级。
此次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资金使用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率偏低。如部分项目涉及进口仪器设备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组织评审时间较长,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二是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存在重立项、轻管理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促力度不够,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现象;三是由于科技项目本身的特殊性,一般实施周期较长,前期绩效产出较低。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我厅将完善绩效评价办法,优化指标,制定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积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项目专管人员的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