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及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时间传达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印发《科技厅系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关于梳理排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法规政策的通知》,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厅系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3月4日,科技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传达学习了自治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治区纪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会议要求,听取了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前一阶段自查情况汇报,指出了部分单位在前期自查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强调了认真对标对表、明确自查范围、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进度、确保应查尽查、抓紧落实整改、严肃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目前涉及此次专项整治任务的处室、单位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会要求,对标自查内容再排查,对标治理要求再核实,抓紧落实自查整改任务。近期自治区科技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按照“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立”的原则,对厅系统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查,跟踪督导问题项目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规定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自查全面、整改到位、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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