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和稳定基础研究队伍,提高我区基础研究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宁夏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自治区基础研究“放管服”改革,在202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含联合基金单位一般项目)中实施“包干制”管理。
凡实施“包干制”管理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和经费支出负面清单制,无需编制经费预算,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绩效支出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研究人员贡献大小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包干制”项目验收(结题)时,可按照科研经费支出科目编制决算,经承担单位审核后,由自治区科技厅一次性综合验收(结题)。项目结余资金2年内可留归项目组,用于后续研究活动直接支出或由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2年内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202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立项584项,其中实施“包干制”管理的项目556项,占立项总数的95.2%,财政支持经费3478.2万元,占财政支持总经费的76.2%。实施项目“包干制”管理,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减轻了科研人员负担,也彰显了科技管理部门主动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魄力和决心。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善做科技管理改革“减法”,不断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真正做到“放”的开,“管”的住,“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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