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自治区科技厅认真对照“学史力行”目标、把握“办实事”关键环节,将学习党史同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结合起来,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效节水、农村环境保护、新型能源和节能环保住宅等方面,启动并组织实施了108个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项目、支持资金3752万元,覆盖全区22个县(区),其中在自治区重点包抓的12个县(区)组织实施项目53个、支持资金2072万元。
一是明确支持方向。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的通知》《关于征集自治区乡村振兴科技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的通知》,按照“区级引导、县级主导、需求导向、择优支持”的原则,支持县(区)引进转化应用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产品的科技成果示范项目,打造县域发展新引擎、培育增长新动能,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民生福祉,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宣传创新政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宁夏技术市场以及科技中介机构,通过与县(区)科技局“结对子”、联合开展主题党日、举办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要点,引导和帮助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把项目凝练好、组织好、实施好。三是推介先进适用成果。针对县域科技成果少、科技资源匮乏的实际情况,为了切实把能够推动产业升级、惠及民生福祉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引进到县域转化应用,围绕乡村振兴科技需求,组织筛选了近300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了发送和推介。四是强化服务指导。项目征集过程中,主动服务,组织开展了各县(区)科技局、高校院所、企业对接活动,先后在吴忠市、固原市、西夏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区等市县(区)举办了9场“县域科技成果推介对接会”“乡村振兴农业科技大讲堂”,取得良好效果,本批次支持的项目中,84.3%的项目是引进的,其中64.8%是从高校院所引进的。五是激发创新氛围。乡村振兴科技成果引进示范项目,受到了各市县(区)科技局、高校院所、企业以及科技人员普遍欢迎,各县(区)科技局和企业主动对接高校院所,围绕科技需求主动寻找专家、对接成果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有效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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