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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构建科技桥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17-07-27 昌吉州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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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昌吉州地处西部边陲,科技创新从能力到水平,无法与内地发达省区相比,同时,就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而言

昌吉州地处西部边陲,科技创新从能力到水平,无法与内地发达省区相比,同时,就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而言,昌吉州目前仍处于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阶段,工业结构偏重,企业研发能力不足,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偏少、普遍规模较小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基于现状,实事求是,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州转化实施,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是目前昌吉州科技创新必须经历的阶段。

为此,昌吉州将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放在技术引进吸收,兼顾自主研发无疑是现阶段正确的选择。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昌吉州着力构建从研发到转化的科技桥梁,多层次、多角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政策之桥。出台了《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昌州党办发【2016】80号)文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鼓励企业推进先进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实施“众创空间两年建设行动”,对投资兴办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众创空间,由州、县市政府按每100平方5000元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每家众创空间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补贴.对接纳5个以上创业企业的众创空间,每年给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创业指导资金5万元财政补贴,设立州、县市两级众创空间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对创业投资失败项目,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设立州、县市两级众创空间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众创空同在孵企业为期不超过2年。金额不超过30万元银行首贷出现坏账项目产生的风险损失,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的40%给予金融机构补偿,加快小微企业孵化园建设,支持各县市(园区)投资兴办小微企业孵化园。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壮大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到2020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建有率达30%。对新组建国家级、自治区级、自治州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落实州内企业在内地设立科研机构和研发中心享受与州内同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州内企业在内地人才集中、科研能力强的城市通过兼并重组或新设立科研机构和研发中心,从2017年起,对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独资建设或与疆外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的研发平台,给予企业出资额10%的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每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搭建一批企业创新平台。建立激活人才机制,创新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分配机制,试行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入股,占股比例最低50%、最高可达70%;成果持有单位可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净收入中按最低50%、最高70%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任务。鼓励科技人员按照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开展成果转化。

强化工作交流,建立先进经验借鉴之桥。借助改革的春风,昌吉州强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派出“改革小分队”面向全国科技创新工作前沿省市开展学习调研和经验借鉴。2016年,昌吉州印发了《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2016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16]20号),明确开展两项改革举措:一是加快推进昌吉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完善鼓励科研机构集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二是完善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制定鼓励自治州企业在内地人才集中、科研能力强的城市通过兼并重组或新设立科研机构和研发中心的扶持政策。为做好两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作为承接两项改革任务的昌吉州科技局,带着困惑、带着疑问、带着任务,当年5月下旬至六月初,由州科技局派出3名人员、昌吉市1名人员组成改革小分队赴内地5省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同时建立了与内地发达地区的工作衔接渠道。同时,改革小分队也积极吸取借鉴内地经验,比如做好政策的顶层设计、系统推进改革;措施配套交叉,改革版本不断完善更新紧跟经济发展需求;寻求政策突破,逐步由政策奖励刺激个别企业快速发展转换到普惠性政策实施;放宽政策、放活机制,灵活处置企业与事业单位性质转换;政府搭台、市场唱戏,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给企业提供积极发挥的空间,同时通过企业购买服务等形式完善市场化、专业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集聚人才、抓住核心,不断出台系列人才引进政策,不惜成本开展人才引进竞争,建立“人才特区”,甚至对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引进方式;立足产业、追求实效,发展产业,转换动能,给予人才、机构、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以靠的上、用得着的更大的舞台。考察结束后,昌吉州科技局先后制定了两项改革政策措施:一是《昌吉州鼓励科研机构集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二是《昌吉州鼓励企业异地研发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在《昌吉州鼓励科研机构集聚和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中,明确提出了以下几项关键性改革:一是划定自治州“创新集聚区”,范围囊括昌吉市、昌吉国家高新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允许集聚区内县市(园区)先行先试开展突破性政策探索实施。二是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含大中型企业)在我州建立技术应用型科研机构或分支机构,按照启动、完成研发任务等进程给予补助,同时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办公用房、厂房等免租使用,自建科研用房按照建设总投入比例给予补助,土地使用费全额返还。三是鼓励州内自建科研机构,按照取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不同级别科研机构认定备案资格,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时鼓励企业主辅分离(即将科研机构与企业分离独立),在超过50%股权拥有股东为改变情况下,免除所有税费变更土地手续。四是培育健全技术交易市场,按照技术交易额一定比例给予交易补贴,技术转化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同时企业异地建立的中介机构和引进的中介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五是落实企业研发和技术转化交易税收政策。六是鼓励高校等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混合所有制改革。七是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科研仪器共享的具体补贴标准。八是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将人才引进的主体设置为企业,对符合条件引进人才的企业(含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按照不同情况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人才在昌吉州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科研人员企业兼职,明确了科研技术人员获得企业工资待遇等归个人所得,科研技术人员企业兼职期间取得的科技成果作为本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成果转化取得经济收益的,根据兼职约定、协议(合同)依法取得分成比例。支持各类人才工作室建设,人才工作室领衔人对人才工作室的人员配备、项目研发、设备配置、经费使用拥有自主权。上述所提相关政策,按照程序要求,由昌吉州科技局以函告方式交由昌吉市人民政府(第一牵头单位),并结合昌吉市发展实际,以《昌吉市鼓励科研机构集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昌市政办发〔2016〕78号)印发执行,并其中一些改革措施,如人才引进政策以《昌吉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昌州党办发【2017】4号)下发执行,鼓励州内自建科研机构、鼓励科研成果州内转化实施等政策纳入昌州党办发【2016】80号文件。《昌吉州鼓励企业异地研发平台建设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提出的改革措施,如支持企业建立异地研发平台、鼓励企业异地科研成果向昌转移转化、鼓励州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演员开展合作研发或委托研发等政策纳入昌州党办发【2016】80号文件。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之桥。昌吉州科技局作为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行动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条件。一是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依靠科技中介机构和各类新型创新载体,推进科技成果与现实生产力的精确对接落地。推进科技中介机构逐步由科技项目咨询服务向市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向进行业务转型,依靠科技中介机构掌握的各大科研机构、高校院所及专家资源,精确对接企业技术需求,把科学家的科研能力与企业的生产需要紧密结合、精确对接,在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过程中实现供需及中介三方共赢。二是推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的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等各方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鼓励企业等各方主体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频次,激活市场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的需求,目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建设已成功达成九圣禾种业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实例,为企业节省交易成本近300余万元。三是依托新型创新载体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实体。通过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新型创新载体,让有技术、有成果的个人创业者和创新创业团队在创业过程中享受最优惠的服务、最优良的创业条件,使科技成果在创业者手上进行企业运作转化为企业等经济实体,进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举办“科洽会”,打造科技合作交流之桥。昌吉州连续承办八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洽谈会”(简称“科洽会”),打造企业等多方主体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昌吉州共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合同)1085项,签约金额253.14亿元,项目总体履约率约70%;第九届“科洽会”将于8月底继续在昌吉举行,目前昌吉州正在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昌吉州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有许多工作需要深入推进,但昌吉州始终坚持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依靠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截止目前,昌吉州已建成国家级园区3个、创新平台11个,自治区级科技园区5个、创新平台81个,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创新载体20家(其中国家、自治区、州三级备案3家),慧尔农业、九圣禾种业、新华能电器等3家企业在内地建立了研发机构,形成了特变电工、中粮屯河、蓝山屯河等一批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的企业典型,如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达到4%,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实现160项自主技术重大突破,其中55项世界首创、105项国产首台套,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100余项,其中IEC标准2项,2017年,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特高压柔性直流变流阀”取得了国际特高压直流输变电技术行业领先水平,开创了直流输变电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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