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科技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积极协同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经信委和统计局等部门,推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经信委和统计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负责政策宣传、培训,定期互通企业研发项目信息、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信息等工作。
二是细化和完善现行政策落实措施。年初,市科技局积极落实市政府安排部署,与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经信委、统计局等部门沟通,制定操作规程,简化操作流程。2017年8月17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乌鲁木齐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试行)》(乌政办〔2017〕183号),明确了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办理流程,规范和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指导与服务。市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利用新疆科技创新服务网入网培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等各种渠道,宣传政策,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及重要研发企业、拟有研发业务发生或有培训需求的企业进行培训,讲解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申报操作实务,切实帮助企业熟悉政策,做好研发费用归集等基础性工作,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科技型企业备案管理。根据国家科技部和自治区科技厅的要求部署,组织、动员各区(县)科技局和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力量,大力推进新疆科技创新服务网乌鲁木齐市科技型企业入网登记的入网登记工作,集成科技创新资源,通过企业备案、统计检测、在线咨询、科技金融等有效形式,为广大科技型企业创新成长提供全方位服务,引导、推动广大科技型企业走向创新发展之路。
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对于首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三大工作格局”,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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