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昌吉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将原科学技术局、原自治州外国专家局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局。围绕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创新全过程管理进行系统设计,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关内设科室5个。突出科技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调整设立综合科,突出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产业科技创新设立农村科技科,突出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设立工业科技科,突出组织协调试验区、自创区发展规划、政策指导、项目落实、统筹协调、信息平台等工作,加强国内外人才引进,将原外专局职能和科技人才工作职能整合,新设立自创区建设与科技合作科(外国专家服务科)。这次机构改革取长补短,县市科技局根据自治州党政机构改革要求全部单设并相继挂牌成立,至此,昌吉州七县市科技局全部实现了单独设立,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自治州科技管理体系更加合理,“大科技”格局已经形成,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昌吉州科技局也将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承接国家、自治区科技创新工作部署,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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