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对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拟奖励人员和一、二、三等奖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标志着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顺利结束,评选工作进入尾声。
根据公示内容,此次共评选出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拟奖励人员2人,拟奖励成果143项(含专用项目3项),其中一等奖成果23项、二等奖成果52项、三等奖成果68项。拟奖励成果数量与2016年度相比变化不大。
据悉,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于去年5月上旬启动了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经过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央驻疆各企事业单位、驻疆军队等单位筛选,经过形式审查、专业组评审、综合评审、公示及异议处理等程序,最终选出拟奖励成果143项。
据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励评审工作除了继续实行成果第一完成人汇报制度、同一年度同一人只能作为一项推荐成果完成人参评的规定外,还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最大的一项改革是扩大了专家学者推荐渠道。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励的推荐指标,除由以往部门推荐或五位专家联名推荐外,增加了两院院士或历届自治区科学技术特等奖、自治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者推荐渠道。
此外,坚持细化奖励类别,明确成果主要论文论著和整体技术应用年限,限制成果完成人报奖频次,遏制了部分完成人搭车报奖、拼凑报奖,择优遴选各专业组专家组长担任评审会主持人等措施都进一步体现了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公平性。
为保证科技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不断完善自治区科技进步奖评审信息系统。该系统不仅实现了科技进步奖的网上申报和无纸化评审,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评审效率,而且在评审过程中实时记录每个专家对每个成果的评分痕迹和所提出的质询性问题,保证评审过程有据可查,此外还增加了对报奖人员身份核查及论文、专利等评审材料的审阅功能,进一步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
据了解,2017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拟奖励人员和拟奖励成果已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www.xjkjt.gov.cn)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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