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推动全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140号)的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自治区众创空间评定工作(含已备案的自治区众创空间)及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含已备案的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
2019年3月26日-3月28日,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协助科技厅高新处对报审材料进行初审后,对80家众创空间和3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了专业评审。评审采用现场答辩及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评分机制由定量、定性及上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性三部分指标构成,保证评审分数客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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