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各科技特派员: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技特派员工作,动员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服务方式,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科技特派员的使命与责任。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自我防护,积极主动履职,创新开展服务,有效发挥作用,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心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推动科技特派员创新开展科技服务
(一)动员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充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电话、微信、微博等手段,通过建立微信群、开通网络直播、开展视频培训、搭建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加强与“访惠聚”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农户、贫困村、合作社、科技企业等受援对象的密切联系,有效开展线上、非接触式、精准化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第一时间解决受援对象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为促进疫情期间生产安全稳定、助力脱贫攻坚提供科技支撑。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科技特派员开展线上科技服务情况,可视为到现场实地服务。相关图片、聊天记录、视频等资料留存,以备年度考核时采用。
(二)地州、县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开展科技服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各科技特派员工作团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疫病防控期间本地科技需求的收集、整理、发布,并及时与科技特派员进行对接。
(三)鼓励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科技服务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平台综合优势,利用线上网络平台,开展职业技能、科技政策、创业孵化等专业培训,加强科技指导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和产业发展服务,为抗击疫情提供全方位科技保障。
三、及时总结宣传科技特派员先进事迹
地州、县科技管理部门及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及时挖掘、总结和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中涌现出的科技特派员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并向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推荐报送。
联系人:朱光辉 余英荣
联系电话:0991-3835476 0991-3839326
农村科技处邮箱:ncc3822204@126.com
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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