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自治区依托新疆大学建设省部共建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标志着我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实现“十四五”开门红。
该实验室主要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以新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碳基能源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围绕碳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的共性关键科学问题与技术瓶颈,在碳基能源资源化学基础、碳基功能材料、碳基能源资源催化转化三个方向上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服务于新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责任主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实验室主管部门为自治区科技厅,科技部实施分类指导并提供相关服务与支持。实验室将按照《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设运行,努力成为组织和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促进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自治区科技厅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自治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增至3家,分别为荒漠与绿洲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有86家,区域特色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