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海南省科技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宣布,近日出台的《海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对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入库形式,个人注册申请并上传高层次人才证书,经查验确认后即成为入库人选,无需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此次公开征集的专家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专家组成,专业涵盖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生物与医药、育种制种、信息化建设、会计审计等领域。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是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高级管理者。
为拓宽人才入库渠道,在公开征集方式之外,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经海南省科技厅职能部门核准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直接入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吸纳海外人才入库;与省内外专家库管理部门协商达成共享合作意向,吸纳各领域人才充实专家库。《暂行办法》对专家抽取来源、程序、次数、更新和评价等均作规定,压缩人为的自由裁量权,明确专家监督责任主体。
海南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钟川介绍,目前,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已升级完成,抽取专家时已做到简单、快捷和高效,使用单位(部门)只需设置使用专家事由、抽取专家要求及回避条件,专家库管理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若抽取专家数量不足,可重新设定条件后由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进行增补。使用单位(部门)认为在库专家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经批准,可采取特邀方式选取部分专家,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据悉,海南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暂行办法》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人员入库,不断充实专家数量、优化专家结构、细化重点领域、提升抽取效率,为科技项目评估、评价、评审等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快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科技项目远程视频评审等网络手段,利用好全国的科技专家资源,为推进科技项目的评估、评价、评审等活动营造透明、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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