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发展的核心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专利制度、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科技厅厅长谢京建议,支持海南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区。
谢京认为,海南自贸港应发挥政策先行先试的优势,探索在专利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与国际最先进制度接轨,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为种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建议支持在南繁科技城设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特区。
具体如何做?“一方面,要开展种质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权探索。即在确保种质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同时,对于个人或企业发现的特定性状和基因片段予以成果保护,在现有种质资源库的基础上探索建设种质资源衍生市场。”谢京认为,要探索建立参照UPOV公约1991年文本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新制度,试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建设与国际通行标准一致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机制。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书面审查和分子检测相结合的植物新品种审查新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植物新品种测试,或认可国际测试报告,依托分子标记指纹检测和指纹数据库,构建植物新品种权快速审查机制。并且,探索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与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的衔接机制,推动将植物类发明纳入专利保护范围,充分运用商业秘密规则保护育种创新成果,形成覆盖种业全链条的立体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依托分子标记指纹检测和指纹数据库,形成以诉讼、仲裁和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维权途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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