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藏委厅〔2017〕40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使用方式,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创新供需有效对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2019年3月,自治区“双创”办联合自治区8家“双创”成员单位印发《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自2019年8月,自治区“双创”办启动创新券工作,面向全区征集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和科技创新券申领机构。共有90家申领创新券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符合领取创新券条件,企业将获得面值1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科技创新券服务。38家科技服务型企业通过资质审核认定成为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将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2020年3月,自治区“双创”办已发放创新券543万。
下一步,自治区“双创”办将全力引导和助力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完成创新券的申领和使用,大力扶持企业成长,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自治区科技服务型企业积极申报认定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提高和拓展我区科技创新券的服务功能,推动我区“双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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