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进一步加快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孵化载体的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在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方面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创办科技创新孵化载体,整合科技资源,实现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都高新区拟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资助,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的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孵化器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孵化器运营机构国地税关系在成都高新区,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二)对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有明确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已投入运营的孵化器应建立入驻企业动态数据库;
(三)用于孵化的载体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总面积的70%以上,并具有不低于总面积5%的共享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综合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3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20家。
二、申报流程
常年受理,分批认定评审。在成都高新区天府创业网(www.cdibi.crg.cn)下载《成都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表格并填报。
三、申报资料
(一)《成都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
(二)孵化器运营机构营业执照与孵化场地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及附图)复印件;
(三)孵化器运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管理人员名单、职务以及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孵化器主要管理制度;
(五)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入驻场地租用协议复印件;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报送要求
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打印纸,统一用A4纸印刷,纸质资料报送一式二份。所有报送的纸质资料都需加盖公司鲜章。企业须自行填报申报资料,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个人等第三方从事申报事宜。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2015年4月30日;
(二) 受理单位: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三)报送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移动互联创业大厦四楼;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传斌 85335750 QQ交流群: 43074405
电子邮箱:xcb@cdibi.org.cn
为进一步加快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孵化载体的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在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方面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创办科技创新孵化载体,整合科技资源,实现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都高新区拟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资助,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的科技创新孵化载体。孵化器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孵化器运营机构国地税关系在成都高新区,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二)对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有明确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为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已投入运营的孵化器应建立入驻企业动态数据库;
(三)用于孵化的载体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总面积的70%以上,并具有不低于总面积5%的共享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综合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3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20家。
二、申报流程
常年受理,分批认定评审。在成都高新区天府创业网(www.cdibi.crg.cn)下载《成都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表格并填报。
三、申报资料
(一)《成都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
(二)孵化器运营机构营业执照与孵化场地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及附图)复印件;
(三)孵化器运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管理人员名单、职务以及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
(四)孵化器主要管理制度;
(五)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入驻场地租用协议复印件;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报送要求
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统一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打印纸,统一用A4纸印刷,纸质资料报送一式二份。所有报送的纸质资料都需加盖公司鲜章。企业须自行填报申报资料,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个人等第三方从事申报事宜。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2015年4月30日;
(二) 受理单位:成都高新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三)报送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移动互联创业大厦四楼;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传斌 85335750 QQ交流群: 43074405
电子邮箱:xcb@cdib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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