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认定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通过组织征集,初审、联审以及实地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了内蒙古和盛生态育林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牧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山水绿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坤瑞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维克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艺虹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讯软件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
被认定的8家试点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进入试点期后将逐步培育企业健全并贯彻落实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制定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促进专利技术的创造、运用及产业化,拥有专利的数量高于试点前;将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研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推动企业向更高级别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升级。
同时,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2008年至2013年的已经认定的8家试点单位进行了统一考核。通过审查材料、充分讨论,结合掌握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通过了考核,继续保留“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称号。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始终以企业为主体,不断推进专利运用工作,培育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目前全市共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5家,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5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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