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包头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以建设一流创新高地为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成果转化取得重要进展。研究制定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试行办法》,启动建设了中科院包头创新产业园和上海交大包头科技产业园。投资20亿元的“消防与警用无人机和反恐防暴等特殊用途机器人”和投资10亿元的“绿色环保稀土着色剂产业化”项目已落户中科院创新产业园;浙大包头工研院“建筑用彩色印刷钢板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正在调试设备。2017年共有27家产业化公司入驻中科院包头创新产业园、上海交大包头科技产业园、北大包头科技园和浙大包头中试基地。
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实施《包头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筛选制度,加大中试后可转化科技成果的支持力度,对27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培育“小巨人”企业15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9家;自治区级研发机构32家、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
一批高层次技术转移平台——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共建的内蒙古中澳新技术研究转移中心、与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建的中国(内蒙古)—瑞典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一带一路”中欧联合实验室、上海高校十校联盟包头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内蒙古大宗工业固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我市揭牌成立。
加大院士工作站建设,高端创新资源加速聚集。2017年,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中心医院等单位与两院院士合作新建院士工作站19家,累计达到39家。引进了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0人、院士专家团队30余个、专家300余人,开展了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出台了《包头市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意见》,整合现有科技资金,设立1000万元专利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鼓励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化专利成果引进与转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由“受理”向“代管”转变,选定了北重集团、京晶光电科技公司、塞北机械设备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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