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包头市科技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紧扣包头市“4211”发展新定位,预计2021年科技创新投入达到6.63亿元,为实现“十四五”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的总目标起好步、开好局。
高位谋划抢抓机遇,以高标准筹建全国第一个“区域性创新中心”。国家科技部在发布“十四五”重点工作时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布局建设区域创新中心,并形成区域创新增长极,启动实施科技支撑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重点工作。包头市科技局认真分析研判包头市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服务能力,加紧推进全国首个“区域性创新中心”建设,为把包头建设成为富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创新创业城市、美丽宜居城市、幸福平安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推动实施一大批重点科技项目,突破和解决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卡脖子”技术问题。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创新布局,与“科技兴蒙”行动“4+8+N”合作主体积极对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原创性产业技术攻关,紧密围绕稀土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与封存、现代能源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布局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应用研发攻关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对包头市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荐包头市项目争取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大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重点突破和解决稀土领域等产业“卡脖子”技术和短板,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持续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企业开展的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大力实施科研投入攻坚行动,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覆盖面,增强服务企业的能力和力度,优化科技创新工作营商环境,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
以高水平平台载体为抓手,助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大国家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载体培育创建力度,积极创建稀土新材料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内蒙古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创建工作,支持推动稀土高新区“提质进位”,培育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助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实施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对购买专利和技术成果并在本地转化的,分类给予支持。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完善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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