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进行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副局长朱艳梅就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孵化人才平台载体等六项政策工作作了介绍。
为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有关内容,呼市科技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针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选拔管理、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政产学研推用银”创新联合体、人才飞地、研发投入资金奖补六项工作,制定了六个配套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主要是围绕技术创新的核心——人才以及围绕人才实施的科研项目、承载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的科研平台、孵化人才的载体,科研资金等方面进行制定,所涉及的内容均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这批一揽子与人才有关的创新政策的推出,是对首府创新工作的重大利好,形成了通过打造人才链,配置资金链,构建创新链的格局。
通过《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的出台及实施,呼和浩特市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态度更加积极,体现了呼和浩特市开明务实、开放兼容、开拓创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进一步了解呼和浩特、走进呼和浩特、融入呼和浩特,让呼和浩特成为他们的事业成功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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