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赤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就《中共赤峰市委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赤党发[2021]20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21]58号)进行新闻发布和进一步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布会上,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王健从背景、内容、特点、目标任务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此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两个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化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立足于推动科技创新能力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引进建设区域性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建设专业性创新平台、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强化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加强本地科技创新资源供给、加大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十个方面作出具体政策表述,更具可操作性。
“两个意见”的出台旨在全面贯彻“科技兴蒙”行动,进一步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创新资源、研发载体、产业需求联动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下一步,赤峰市直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将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和方向,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工作落地落实。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