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厅通过对2017年第一批拟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公示和公告,全区共有3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评价的原则,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审查、公示后,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要求,其清缴年度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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