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政府法制办《2017年度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情况统计分析》,2017年,我厅(局)共制发9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均为100%,实现报备事项“三个10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部门中名列前茅。
《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实施以来,我厅(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规定。2017年,我厅(局)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的方式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程,严把审查关,狠抓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报备,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整体质量。
2018年,我厅将再接再厉,在保证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前提下,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提高合法性审查专业水平,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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