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精神,按照2019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总体安排,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下达了2019年自治区第一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735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320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3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自治区科技创新板首批挂牌的58家企业给予20万元后补助。
此次科技专项资金第一次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首次挂牌的自治区科技创新板企业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旨在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企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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