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新区建设,把高新区作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的重要平台,提出大力实施国家级高新区“提质进位”和自治区高新区“促优培育”行动,加快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呼和浩特金山高新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鄂尔多斯高新区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每家给予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通辽、赤峰、阿拉善三个自治区级高新区分别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推动这些高新区在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创新政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积极改进提高。同时,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引导高新区建设,并对高新区建设实施动态化管理。
在“科技兴蒙”行动相关政策的有力推动下,我区高新区在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主体、支撑产业转型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以包头稀土高新区为例,截止2020年底,包头稀土高新区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6家,占全市53.9%、自治区10.8%,科技型中小企业41家,占全市66%、自治区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达54.9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6.5%。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以及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等重点指标均得到了显著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将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创新环境,强化高新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延伸主导产业创新链条,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加快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把高新区真正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功能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开放合作创新先行区、创新生态样板区和体制机制改革引领区,为内蒙古构建富有特色、具有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战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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